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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 | 2019上半年西安楼市政策盘点

房产专题 华商网 作者:落落 2019-08-06 10:42:20
[摘要]回顾2019上半年楼市发展,地方“因城施策”有收有放,各线城市分化加剧。据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公布数据显示,2019年6月份,受监测的40个典型城市新建商品住宅成交面积环比增长8%,同比增长3%。结合近6月移动平均数据来看,2019年上半年,40个典型城市新建商品住宅成交面积环比2018年下半年下降10.3%,同比2018年上半年下降0.3%。

  回顾2019上半年楼市发展,地方“因城施策”有收有放,重点城市商品住宅成交规模稳中略降,新房价格表现平稳,各线城市分化加剧。据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公布数据显示,2019年6月份,受监测的40个典型城市新建商品住宅成交面积环比增长8%,同比增长3%。

  经济参考报撰文称,结合近6月移动平均数据来看,2019年上半年,40个典型城市新建商品住宅成交面积环比2018年下半年下降10.3%,同比2018年上半年下降0.3%。对此,易居研究院研究员沈昕分析指出,这主要是一线城市和部分热点二线城市在今年3、4月份出现了“小阳春”行情,而大部分三四线城市则持续走弱。

  而环顾西安楼市,在上半年全国楼市政策的影响下,调控持续收紧,限购、公积金提取、共有产权房申请等措施“合力”为楼市降温。

  1.住宅用地20%将用于公租房建设

  2月22日,西安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住房保障有关问题的通告明确,西安市将适时开展共有产权住房购房资格审核工作,今年计划分配公租房项目15个29407套。

  按照新的规定,西安市不再新立项租赁型保障房(含廉租房、公租房),统一按公租房进行立项,住宅用地的20%将用于公租房建设,建设方式包括商品住房配建、集中新建、购改租等形式。2019年计划分配公租房项目15个29407套。

  2.5月13日起暂停西安地区(含西咸新区)以外购房提取公积金

  4月23日,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启动资金流动性风险防控一级响应的通知,通知主要内容为:

  ■自5月13日起,暂停西安地区(含西咸新区)以外购房提取公积金;

  ■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提高,首套首付35%,二套首付40%;

  ■贷款额度受缴存年限、账户余额、倍数下调等限制,额度有下调。

  3.从四个方面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工作

  为贯彻落实国家房地产市场调控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和房地产市场秩序,5月31日,省住建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从严格商品房预售许可审批、严格执行商品房预售许可的公开公示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大自查检查这四个方面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工作,重点监查热销楼盘、退房率高以及消费者投诉集中的项目。

  4.虚报材料者家人将被取消5年购房资格

  6月4日,西安市房产交易管理中心就近期的“包办购房资格”传闻发布声明称,购房资格审查的实施有充分的政策依据和严格的办事流程,通过提供虚假资料骗取购房资格的个人,一经查实,注销当事人网签合同,并取消购房人家庭成员在西安市5年内的购房资格。

  5.七部门联合下发通知严厉打击各类涉房违法违规行为

  一房多卖、恶意炒作、阴阳合同、隐瞒欺诈、无证售房……针对房地产市场存在的一些乱象,西安市住建、市场监督等七部门6月5日联合下发通知,严厉打击各类涉房违法违规行为。

  据西安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对房地产市场乱象的治理工作将持续到年底,重点检查开发企业、经纪机构、物业服务企业、住房租赁企业的投机炒房、违法违规租售、物业违规经营、虚假广告宣传等行为。对发现存在问题的限期整改,依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性质恶劣造成严重影响的,及时通报有关单位,纳入诚信体系,实施联合惩戒。

  6.临潼首次纳入限购范围

  6月20日,华商报记者从西安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协调领导小组获悉,为遏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稳定住房市场发展,西安市对住房市场出台调控管理措施:

  ■从西安市外迁入户籍的居民家庭购房,应落户满1年或在西安连续缴纳12个月社保(或个税);

  ■非西安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须在本市限购区域范围内无住房且能提供5年以上(含5年)个税或社保证明;

  ■临潼首次纳入限购范围。

  7.自2019年7月1日起我市将开展共有产权住房购房资格审核工作

  为深化住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推进共有产权住房建设,6月28日上午,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以下简称西安市住建局)召开住房保障工作专题会议,市住建局住房保障处、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宣讲了我市《关于开展共有产权住房购房资格审核有关问题的通知》(市住保办发〔2019〕7号)的主要内容并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从7月1日起全面停止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购房资格审核,同时开展共有产权房购房资格审核。列入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轮候库的家庭,可优先购买共有产权住房;

  ■符合共有产权房住房准入条件的家庭可在市住建局(原房管局)门户网站下载或在各社区免费领取申请表格,填写后携带申请资料到至市保障性住房服务大厅窗口提出申请。

  8.7月15日起西安小区使用维修资金须在小区公共区域同步公示

  7月15日从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涉及维修资金使用的小区,须在小区公共区域同步公示。

  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7月15日起,西安市城六区及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安浐灞生态区、西安国际港务区、西安曲江新区、西安国家民用航天基地有关住宅维修资金使用项目的公示,将在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登陆sjw.xa.gov.cn→点击“政务公示” 栏目即可查看最新维修资金使用项目公示小区)。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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