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多地发布公积金新政,对前期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松绑”。其中,丹东明确第二次贷款不再设置时间间隔要求。大连、连云港等地提高了对多孩家庭公积金贷款的额度。
多地出台公积金新政
丹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实施细则,该细则将于今年2月1日起施行。最新细则对贷款业务等政策做出调整,贷款条件取消“已结清前次住房公积金贷款,为改善条件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间与前次贷款结清时间需间隔12个月以上”政策要求;即第一次公积金贷款结清后,申请第二次公积金贷款不再有时间间隔要求。
从公积金政策调整内容看,不少地区向多孩家庭倾斜。
近日,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起草《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在大连市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多子女家庭,单人或双人最高贷款额度在当期最高贷款额度基础上提高20万元,取消贷款额度“不超过借款人贷款申请时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的15倍”限制。大连市拟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自筹资金比例。借款人办理首套房贷款,建筑面积90平方米(含)以下的,自筹资金比例不低于房屋价值的20%;90平方米以上的自筹资金比例不低于房屋价值的30%。借款人办理二套房贷款的,自筹资金比例不低于房屋价值的30%。借款人办理三套房贷款的,不予受理。
编辑:张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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