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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边花园是1楼的 北边花园是2楼的 楼上楼下因一件事闹翻

房产头条 华商报 作者:任婷 2020-06-28 09:34:10
[摘要]西安浐灞生态区振业泊岸小区,两位业主分别买了6号楼1单元的1楼和2楼,该楼是小高层,1楼和2楼都带花园,1楼的花园在房子南侧,北侧花园卖给了2楼,2楼从北边通过一个室外楼梯到达1楼花园。1楼业主苗女士向华商报24小时新闻热线029-88880000反映:2楼把楼梯下的空间占用了,用玻璃窗户圈起来,还装了门,特别影响我家厨房的采光。

  花了大价钱买了小高层,还带着花园,原本想在新房开心养老,没想到还没入住,两位楼上楼下的业主就一直被烦心事困扰。

  1楼业主:

  2楼把楼梯下的空间圈起来

  影响我家厨房采光

  西安浐灞生态区振业泊岸小区,两位业主分别买了6号楼1单元的1楼和2楼,该楼是小高层,1楼和2楼都带花园,1楼的花园在房子南侧,北侧花园卖给了2楼,2楼从北边通过一个室外楼梯到达1楼花园。

  1楼业主苗女士向华商报24小时新闻热线029-88880000反映:2楼把楼梯下的空间占用了,用玻璃窗户圈起来,还装了门,特别影响我家厨房的采光。

  6月27日,华商报记者来到该小区,楼下楼下都在装修。1楼苗女士的爱人谢先生说,自己和爱人分别是61岁和60岁,2018年买了这个带花园的房子,房子总价300多万,打算装修好后入住,在这里养老。

  华商报记者看到,苗女士家南侧有一个花园,还有一个下沉式庭院,房子北侧也是同样的配置,但多了一个从2楼至花园的楼梯,北侧下沉式庭院上方用玻璃封着,楼梯下的空间装着玻璃窗户和门,花园内放满了建筑材料。楼梯部门的南侧正对着苗女士家的厨房。

  经过现场采访,华商报记者了解到,2楼业主华先生买房子时,带着北侧花园和下沉式庭院。

  6月25日,看到2楼业主把楼梯下的空间用玻璃窗户圈了起来,1楼业主苗女士强烈反对,与2楼负责施工的李先生发生了矛盾,一度发生了肢体冲突,双方最后报警处理。

  2楼业主:

  用砖圈起来又拆了换成玻璃

  1楼占用我家下沉式庭院使用空间

  苗女士说,楼梯下的空间本身是空的,现在堵得严严实实,严重影响她家厨房采光,“楼体外不应该被改造,应该保持原样。”

  随后,华商报记者找到二楼业主华先生,华先生说,这个房子2019年买的,打算在这里养老,自己与苗女士夫妻是同龄人,非常不希望邻居之间闹成这样。

  华先生称,将楼梯下的空间圈起来,是担心下沉式庭院漏雨或变脏,一开始用砖砌好圈起来,但苗女士非常反对,在物业的协调下,他将砖拆掉,最近改为玻璃,结果就发生了6月25日的事。

  负责施工的李先生说,花园里堆放的建筑材料就是拆下来的砖,因为两家闹矛盾,这个工程到现在有八九个月了未完成。

  华先生说,苗女士也将一段本来露在外面的平台用玻璃窗户围起来,占用了他家下沉式庭院的使用空间。

  对此,苗女士说,希望能有政府部门来认定,如果认定双方都不合理,那就两家各自负责拆除各自的。

  物业经理:

  协调半年多矛盾还是升级

  花园内改造之前要与邻居商量

  对此,小区物业经理郝先生说,物业从中协调半年多,但两家邻居之间的矛盾还是在升级。“两个花园没有产权,特定业主独有使用权。一般在花园内,在不影响邻居居住感受的前提下,是可以进行适当改造的,但在改造之前要与邻居商量。”

  郝先生说,目前物业也想不出更好的办法,现在警方已经介入,物业会积极配合,希望两家邻居能早日解决这件事,和睦相处,邻居之间要宽容,要多担待。

  6月27日,华商报记者致电浐灞生态区管委会城管局,值班工作人员说,目前还没有接到关于这件事的反映,可以向城管部门反映,不过,城管部门会协调物业,反映给规划部门,由规划部门认定这样的改造是否合理。

  律师:

  根据《物权法》及将要实施的《民法典》

  相关改造不能影响邻居的合法权益

  陕西赢弘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鹏新说,根据我国现行《物权法》以及将要实施的《民法典》,不动产相邻关系方面,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不动产权利人挖掘土地、建造建筑物、铺设管线以及安装设备等,不得危及相邻不动产的安全。

  王鹏新说,如果相关改造影响到了邻居的合法权益,比如通风、采光等;侵占了邻居房屋的合法使用空间等,都是不合法的。

  6月27日,华商报记者从广运潭派出所了解到,警方已受理此案,目前广运潭派出所正在调查处理中。

  华商报记者 任婷 摄影 陈团结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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