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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建立住宅小区行政执法清单制度

最新活动 华商报 作者:付启梦 2022-11-14 09:45:47
[摘要]近日,西安市政府印发《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住宅小区行政执法清单制度的通知》,明确建立城市住宅小区行政执法清单管理机制。

  近日,西安市政府印发《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住宅小区行政执法清单制度的通知》,明确建立城市住宅小区行政执法清单管理机制。

  市级相关部门制定配套政策 区县开发区各相关部门负责落实

  据了解,该机制旨在以建立住宅小区长效管理机制为目标,厘清住宅小区所在地各级政府(管委会)、各管理单位、各相关行政执法部门职责,健全清单动态管理制度,明晰事项名称、主管部门、实施层级和设定依据等基本要素,并据此实施管理,提高住宅小区行政执法标准化和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

  市级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住宅小区内对应行政执法(认定)工作的培训指导和监督考核,牵头制定配套政策,建立健全监督机制,适时开展专项督查和评估。

  各区县、开发区相关行政执法部门负责本辖区住宅小区内执法(认定)工作的具体执行和落实。

  相关责任落实到人 并在住宅小区内显要位置公示

  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对照《西安市住宅小区行政执法清单》,尽快建立和完善住宅小区快速执法处理机制,明确执法流程、执法时限,责任落实到人,并在住宅小区内显要位置公示相关信息。内容应包括:违法违规行为名称、执法依据、工作流程、执法时限、投诉举报电话、执法主体信息等。对尚无条件在住宅小区内公示的,可在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或社区居委会公示栏等显要位置公示相关信息。

  由区县政府或开发区管委会牵头确定一个执法主体

  清单所列违法事项仅涉及单一执法主体的,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应在规定期限内执法;涉及多个执法主体的,由区县政府或开发区管委会牵头,依照“谁执法更有利更有效”原则,确定其中一个部门为执法主体,其他执法部门配合联合执法。

  住建部门应参照“双随机一公开”做法,积极推进住宅小区联合执法工作,减轻执法扰民。违法事项需经规划、环保等行政主管部门先期进行违法违规认定的,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做好检验、检测、认定等执法前期支撑工作,并将违法违规认定资料及时提供给执法主体。

  可向相关执法部门、街办(镇政府)、社区居委会投诉

  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可向有关行政执法部门或所在街道办事处(镇政府)、社区居委会投诉举报,有关单位应当及时调查核实,并依法处理。行政执法部门需要进入管理区域开展执法工作的,管理单位、业主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予以配合。

  强化行政执法主体监督,对涉及联合执法或违法认定的,严禁推诿扯皮、拖而不办,切实维护执法清单的严肃性、规范性和权威性。

  专家说:

  陕西省社科院副研究员谢雨锋认为,围绕市民急难愁盼的民生问题如文明养宠物、大修基金等事关居民切身利益的问题出台的相关要求,以责任清单的形式明确了各职能部门在住宅小区行政执法的清单,这体现着相关职能部门在不断强化为民服务意识,以“精准化+精细化”服务提高为民服务质量。

  但同时谢雨锋认为,更关键的在于如何确保文件中的责任清单可持续的落到实处,这才是更大的考验。

  相关专家认为,这份民生领域的执法清单的出台是精细化管理的体现,如果执行的好肯定会提升市民的生活品质。但执行中也面临诸多挑战,比如在目前技术条件有限的情况下,清单中的一些行为需要靠市民相互监督,这可能是执行中面临的问题之一;此外,相关职能部门有多少资源下沉到小区以及各小区居民对相关责任清单的理解也都影响着它的执行程度。“但总体来说,这是一种政府管理精细化、法制化的进步。”

  华商报记者 付启梦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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