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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建设出新规 你家社区达标了吗?

房产头条 华商网 作者:落落 2020-08-28 15:25:47
[摘要]8月26日,住建部等13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的意见》,针对居住社区存在规模不合理、设施不完善、公共活动空间不足、物业管理覆盖面不高、管理机制不健全等突出问题和短板,提出了“完整居住社区”概念和《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试行)》文件。

  8月26日,住建部等13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的意见》,针对居住社区存在规模不合理、设施不完善、公共活动空间不足、物业管理覆盖面不高、管理机制不健全等突出问题和短板,提出了“完整居住社区”概念和《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试行)》文件。

  在《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试行)》文件(以下简称《标准》)中,明确了社区建设的发展目标,即到2025年基本补齐既有居住社区设施短板,新建居住社区同步配建各类设施,城市居住社区环境明显改善,共建共治共享机制不断健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完整居住社区覆盖率显著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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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上图可以看出,本次《意见》涵盖了关于社区生活的方方面面,可以说对“美好生活”的民生范本进行了细化。其中,关于社区基础配套、物业服务及社区综合管理三大方面的内容,更是引发社区居者的高度关注。

  亮点聚焦:“组合拳”规范社区建设

  1.配建幼儿园、老年服务站、公共绿地等基础设施。《标准》(试行)中提出幼儿园不小于6班,这对社区居民幼儿就近入学提供便捷;老年服务站的配建,符合当前老龄化社会的现状,突显社区的人文关怀;卫生服务站、公共绿地等解决居民日常所需,也为进一步打造“健康社区”奠定基础。

  2.引入专业化物业服务。一直以来,社区物业与业主之间就有着微妙的“相爱相杀”,关于物业不作为的报道也是屡见不鲜。尤其在西安,甚至很多社区连建立之间的业委会都困难重重。本次《标准》(试行)鼓励引入专业化服务,这势必将在收费、服务甚至创收方面有所作为,长远来看,这也是未来美好社区建设的必经之路。

  3.健全社区管理机制。《标准》(试行)提出,建立物业管理服务平台,并针对部分业主乱搭乱建依法依规查处,这不仅有效维护了社区业主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在某种程度上规避了乱搭乱建所造成的安全隐患。

  延伸思考:优质社区物业,还有多远的路要走?

  在《意见》出台之前,关于社区物业服务这一层面,大家都有很多话说——虽然不乏业主对物业的夸赞,但“花式吐槽”也是屡见不鲜。就连歌手李荣浩,也曾在微博公开质疑“物业这个机构到底是为了方便我们住户,还是为了难为我们住户而设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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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荣浩遇到的问题,绝非个例。笔者身边的朋友们,说起自家物业那简直就是地产版的“吐槽大会”,槽点密集不重复,且无奈值满点——

  “电梯修了坏坏了修,每个早晚高峰都感觉自己在渡劫”

  “物业费晚交一天都不行,但垃圾清理早做一天物业都觉得‘吃亏’”

  “楼上有租客在运营私房菜,油烟乱窜没人管”

  “之前大家有发起过物业解聘倡议,但后来不知为啥也就没有了然后”

  ……

  针对这些物业问题,《民法典》也做出明确规定: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六条:业主依照法定程序共同决定解聘物业服务人的,可以解除物业服务合同。决定解聘的,应当提前六十日书面通知物业服务人,但是合同对通知期限另有约定的除外。依据前款规定解除合同造成物业服务人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业主的事由外,业主应当赔偿损失。

  我们常说“买房其实就是买物业”,好的物业服务无疑为社区生活品质增光添彩,作为社区平凡居者中的一员,笔者诚挚期望最新出台的《关于开展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的意见》及《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试行)》文件真的能在某种程度上促成“完整居住社区”的实现。毕竟,“乐业”不可或缺的因素叫“安居”,不是吗?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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