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首页 > 华商房产 > 房产头条 > 正文

西安七部门联合整治住房租赁中介乱象

房产头条 华商报 作者:佘欣 2019-11-04 09:49:53
[摘要]频频“爆雷”的所谓“商业运营”公司,实际上充当的是中介角色,他们“高进低出”的运营方式让常人难以理解,其背后究竟藏着怎样的秘密?

  >>西安市公安局

  市公安局依照职责对以下违法犯罪行为进行重点打击:编造房屋租赁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房屋租赁虚假信息,在报纸、广播、电视、网站等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承租人保证金或预定金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挪用公司企业资金,侵占公司企业财物的等。

  明访:不接受采访

  10月30日,记者联系西安市公安局,想要了解联合整治以来都有哪些进展。西安市公安局回复,不宜接受采访。

  暗访:答复“会有民警联系”但未见联系

  11月1日,记者陪同百客居公司受害者拨打文件公布的市公安局举报电话咨询租房中介跑路一事,工作人员称保持电话畅通,随后会有民警联系。但截至11月3日,未见联系。

  >>人行西安分行营管部、西安市金融工作局

  包括:指导驻市银行机构严格执行国家房地产金融政策,并规范开展住房租赁市场金融业务;加强与陕西银保监局的工作对接,配合陕西银保监局引导驻市银行机构依法合规开展住房租赁金融业务活动等。

  明访:有规定不能接受采访

  10月30日,记者拨打市金融工作局投诉电话,想要了解七部门联合整治中,该部门的工作进展和文件执行情况,工作人员称需发函到机要办公室,建议以主管牵头部门市住建局的采访为准。随后记者联系该部门机要办公室,表明发函意图,对方拒绝称有规定不能接受采访。

  10月30日,记者拨打人行西安分行营管部投诉电话,工作人员说不清楚七部门联合整治一事,称负责此事的工作人员换了办公室,随后记者联系了新的办公电话,工作人员称要先联系办公室发函。记者联系办公室沟通发函,工作人员称要联系秘书科了解。

  10月31日晚,人行西安分行营管部回复称,已和业务科室沟通了解,主要指导是在地方的金融工作局,“我们职能太少,主要职能在金融工作局,可以先和他们沟通了解,后面如果有需要配合的,可以再和我们联系。主要是金融工作局提出需求,我们来跟进配合。”

  暗访:建议找公安和住建部门

  11月1日,记者以市民身份拨打市金融工作局投诉电话,工作人员建议找住建部门,“如果遇到违法违规是公安的管辖范围。文件上我们的职责是联系银行机构,指导落实信贷政策等,我们不是执法机关。”

  11月1日,记者以市民身份再次拨打投诉电话反映中介公司跑路一事,咨询联合执法进展。人行西安分行营管部说,应该向住建部门反映,文件上有7个部门,房屋中介由住建来管。“贷款了归我们管。资金监管需要司法手续,查公司账户也需要很严格的手续。”工作人员说,但具体需要哪些手续,他也不清楚,“这些不在我们的职责里,建议先找住建部门。”

  >>西安市委网信办

  市委网信办配合相关部门打击网络谣言,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和网站。

  暗访:可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上留言

  11月1日,记者以市民身份再次拨打市委网信办投诉电话,咨询租房受害者遇到的问题。工作人员说,网络租房平台管理职责在市场监管局电子商务处。另外,租房本身的租赁活动由市住建局管理,本身的牵头单位也是市住建局。如果涉及到诈骗,要向公安局报案,“可以先和这三个部门重点联系,如果问题还得不到解决,可以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上向市上领导反映,我们会把所反映情况抄送给有关部门,督促他们来解决。”

  专家建议

  明确行业准入门槛

  完善法律制度

  陕西省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副研究员

  谢雨锋:呼吁尽快成立管理部门

  谢雨锋认为,目前社会快速发展,处于快速转型时期,导致诚信体系非常薄弱,诚信体系登记制度也不健全,职能部门管理也有薄弱之处,导致出现了一些风险很高的行业。跑路的健身房套路是办年卡,中介公司套路是交年租,这种情况要警惕,最多交一季度,付款流程也要加强保障。住建部门确实发出了9家中介企业的风险提示,但是事后的,不是提前预警,此时矛盾已经出现了。

  面对社会新问题,建议成立管理部门,能起到协调作用。以最近联合整治中介乱象一事为例,在管理中,这个部门可以扮演协调者,有特事特办的权力,能够调动7个职能部门集中发力,及时安排工作、推动问题解决,将对社会的危害程度降到最低。警方目前无法认定属于诈骗,是因为政府部门定性需要政策依据,然而这方面目前没有政策依据,法律无法对这样的行为进行界定,违法成本低,再次呼吁尽快成立管理部门,解决与老百姓民生有关的诈骗问题,否则别的行业还有可能出现这种情况。

  最后,加大惩处力度和打击力度,建议建立阶梯制度。目前这方面法律空白,应明确诈骗达到10万、100万、200万分别是什么样的惩罚机制,法制建设及时跟进,只有尽快打击,才能越快地起到警示震慑作用。目前很多跑路的负责人,爆雷后的态度都很嚣张,“你去起诉吧,我不怕”,因为目前没有明确的相关法律,别让法律成了行骗者的挡箭牌。

  北京市京师(西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王国元:制定租赁办法设立托管章节

  加强事前监督。住房租赁市场需要通过严控住房租赁登记备案从源头进行监督,加强对房屋租赁中介公司的登记审查,并且对租赁合同进行登记备案,从而规范房屋租赁市场秩序,加强出租房屋安全管理,从源头上促进房屋租赁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加大事中执法力度。整治重点住房租赁市场以高额租金抢占房源、发布虚假房源信息、挪用收取的租金、存在“高收低出”经营模式、强制或诱导使用“租金贷”支付租金,以及未按要求到房产相关部门进行机构备案或信息登记、未经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无照经营的情况。

  加大事后惩处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视情节轻重,采取书面警示、约谈负责人、罚款、停业整顿等措施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将列入失信名单,涉嫌威胁恐吓、强迫交易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予以严厉打击等。

  房屋托管作为一种新型模式在房屋租赁行业逐渐兴起,一些业主为方便处置空置房产,便委托托管公司负责房屋代理、运营和管理。但由于房屋托管公司与业主和承租人是分别签订租赁合同,而并非采用业主、托管公司、承租人“三方约”的方式,导致信息不对称、不透明。加之,房屋托管行业鱼龙混杂,往往出现托管公司操作的不规范、因资金链断裂而跑路以及乱涨房租等现象。

  目前,在立法层面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来规范这个行业,同时,也没有有针对性的行业规范。相关法律、法规、行业自治规范亟待完善。

  建议:一是划定明确的行业准入门槛,明确准入条件,实行登记备案、从业保证金等,从源头上规范房屋托管行业秩序。二是完善法律制度。尽快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商品房租赁管理办法,并设立“房屋托管”章节,从法律法规层面对其加以规范。三是建议行业主管部门加强房屋托管行业引导,尽快指导成立房屋托管行业协会,在法律法规尚不完善的条件下,通过加强行业自律规范从业行为。 华商报记者 佘欣 摄影 张杰 强军 于震

编辑:李欢

相关热词搜索: 西安 七部门 联合 整治

上一篇:超400家房企破产清算 中小房企资金链面临考验 下一篇:发布保障性住房出租信息 西安一房产中介被通报

本地 新闻 财经 数码 教育